房地产企业通过挂牌拍卖拿到土地后就可以开发新的项目,那么如何拿到心仪的土地,就需要多关注各个城市的土地出让消息。
经江宁区人民政府批准,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(幅)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:
宗地编号:NO.江宁2022GY11。宗地总面积:9942.03平方米。宗地坐落:胜利路以南、胜太八路以西地块(S0a020-13-1)。出让年限:30年。容积率:大于2.5并且小于或等于3。建筑密度(%):小于或等于40。绿化率(%):大于或等于25。
土地用途:科研用地面积9942.03平方米。土地级别:七级。投资强度:万元/公顷。保证金:486万元。加价幅度:50万元。起始价:2426万元。估价报告备案号:3204222BA0385。挂牌开始时间:2022年09月20日09时00分;挂牌截止时间:2022年09月30日10时05分。
现状土地条件:净地出让,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、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,其余维持自然现状。出让范围内杆(高压)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。;外部条件(道路、水、电、气等)均以现状为准。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: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,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者外,均可参加竞买。可以独立竞买,也可以联合竞买,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。(二)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%的前提下,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(另有约定的除外)。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,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,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、成立时间等内容。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,先与竞得人签订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,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,再与新公司签订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》;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(三)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三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联系地址: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